会议现场。 丨 摄影:次仁白吉
为全面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推进全区共青团组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3月7日,团西藏区委召开全区共青团助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推进会,团西藏区委副书记、区青联主席坦妮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全区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队创建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共同推进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队创建工作。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智慧力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崭新篇章,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一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依托,以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为路径,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二要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工作落实,力求创建实效。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共青团助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助推新时代我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青少年交流交往交融、青少年实践育人、青少年培根筑魂、青年建功奋斗等“四项行动”。三要聚力奋进,全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把创建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要素保障、严格督查考核,确保按期实现创建目标、圆满取得创建实效。
团西藏区委于2022年6月启动实施全区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部署了共青团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四项行动”相关工作。到2025年,力争市(地)团委全部建成本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30%以上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全区80%的县(区)、乡镇(街道)团委建成本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30%以上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全区80%的村(居)团支部创建本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30%以上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力争我区高等院校团委全部建成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30%以上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80%的院系团委建成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30%以上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80%的班级团支部建成院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30%以上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力争全区80%的中学、中职团组织建成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30%以上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组织。力争全区80%中小学的少先队大队建成县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少先队大队,30%以上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少先队大队;全区80%中小学的少先队中队建成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少先队中队,30%以上争创上一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少先队中队。
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团西藏区委相关部门、市(地)团委、高校团委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等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