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青年报观察 高校何时才能“我家大门常打开” 我区技能人才总量达43.2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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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技能人才总量达43.21万人

□ 本报记者 次仁央吉 次仁白吉

近日,记者从我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区技能人才总量达43.21万人,较“十三五”末增长33.4%,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2.05%;其中高技能人才达5.33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12.34%。全区技能人才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规模壮大、层次提升、多点出彩、助力发展”的良好态势。

据自治区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何祖介绍,我区各级人社部门着力推进“1+6”技工教育布局,初步形成以西藏技师学院为龙头、公办技工学校为主体、民办技工学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办学格局和梯次发展、衔接有序的办学体系,产业订单式、岗位定向式培训大规模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培养目标不断明确,年均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万人次以上,订单定向培训占比达到35%,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截至目前,我区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达781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达89家,累计开展技能人才评价7.6万人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初步建立。连续开展4次全区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累计表彰57名自治区级技术能手。选拔推荐5名高技能人才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4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让愿意技能报国的人在事业上更有成就感、在社会上更有荣誉感。

据了解,我区未就业城乡劳动者如果有职业培训需求,可以根据培训需求寻找相应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目前我区共有各类培训机构200余家,遍布七个地市和大部分县区,涉及汽车驾驶类、烹饪类、建筑类、家政服务类、民族手工类等近150个职业(工种)。已就业的企业职工若要参加职业培训,由所在企业或行业协会向人社部门提交技能提升培训申请,参加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实施机构负责考核并组织技能评价,区内无法开展技能评价的工种,可委托区外评价机构开展评价或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以此提升职工的技能水平。

据介绍,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随着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主体由原来的各级人社部门变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共分四个档次,包括初级工职业技能认定考试费180元每人次;中级工职业技能认定考试费200元每人次;高级工职业技能认定考试费220元每人次;高级技师、技师职业技能认定考试费250元每人次。为激励扶持各类劳动者自觉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人社部门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相关人员,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职业技能认定收费标准,给予职业技能认定补贴。申领认定补贴人员凭取得相应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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