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西藏自治区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雪红对《实施意见》的内容作简要介绍。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为实现病有所医、病有所保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为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兜牢了安全防线。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54.35万人,创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新高,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实施意见》针对新生儿、大学生等群体参保进行了有关政策优化:自2025年起,新生儿参保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最高缴费档次予以资助,享受“出生一件事”参保服务;新入学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可根据当年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学制一次性趸交居民医保费,趸交期内调整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积极将符合条件的校内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为大学生就医和费用结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断保骗保建立了约束机制,明确了健全“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进一步优化医保服务等措施。
谈及2026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自治区医保局发言人表示,2026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和400元两个档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