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西藏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把河湖管理保护作为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内容,全区江河湖泊水质常年保持优良状态,河湖健康率达100%。
记者从11月1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河长,22名省级领导担任自治区级河湖长,全区1.47万名河湖长,5.67万名水生态岗位履职尽责,开展雅鲁藏布江、长江(金沙江)等630个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289个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80%以上;自查自纠“四乱”问题218个,清理整治遥感图斑问题1814个,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得到不断加强。
因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西藏河湖长制工作在2020—2022年连续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自治区水利厅原河湖处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此外,聚焦幸福河湖建设,“十四五”以来,西藏建设3个国家级幸福河湖,建成自治区级幸福河湖75个,地市级幸福河湖153个,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逐步呈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