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取得重大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先后实施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和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深入推进地方病综合防控,采取手术和药物、药浴等个性化治疗措施,对全区大骨节病患者实施精准救治,实现了所有患者“愿治尽治、应治尽治”,病情高发流行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所有病区达到消除标准。
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副主任谭相东介绍,大骨节病是儿童和青少年发生的地方性、变形性骨关节病,其原发病变主要是生长发育期骺软骨和关节软骨的多发对称性变性、坏死以及继发性退行性骨关节病。202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两年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医保局等部门密切协作,组织各地(市)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影响,精心组织安排,强化工作调度,推动大骨节病患者救治救助取得实效。
据了解,为摸清患者底数,以登记现症患者为重点,兼顾病区村(社区)有症状患者,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求,对疑似病例及有病情线索的患者,进行逐个核查甄别,最终诊断出全区大骨节病患者3866人。组建大骨节病救治专家组,对患者病情进行专业评估,综合非药物、药物、手术等治疗措施,精准制定救治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全区13家医疗机构累计对791名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成功实施手术,对其他无手术指征和暂无手术意愿的患者积极实施药物治疗和藏药浴理疗,及时跟踪评估康复情况,进行人性化温馨服务。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医保局等部门加大救治资金保障力度,累计投入3500余万元用于患者救治。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大骨节病患者兑现救助资金312万元。残联部门积极开展大骨节病患者康复救助服务,落实辅助器具等。
谭相东表示,今年4月,自治区卫生健康、财政、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大骨节病患者救治工作的通知》。下一步,我区将把大骨节病患者治疗随访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病情回访和定期随访机制,指导康复用药,继续落实病区改水换粮、易地育人等综合干预措施,持续做好病情监测,不断巩固大骨节病消除成果。